因為不滿離婚兩天的前夫四處拈花惹草,新竹五十九歲的黎姓婦人,邀前夫回家親熱,趁兩人交歡之際,從床墊下摸出預藏的剪刀,將前夫的命根子剪掉沖馬桶,還拿鹽酸潑臉毀容。
黎姓婦人則是自殺獲救。
全案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不過法官審理後則是認為被告並無殺人意圖,法官依重傷害罪名,判處黎姓婦人八年有期徒刑。
(彭清仁報導)檢警調查指出,五十七歲的陳姓男子和五十九歲的黎姓婦人,兩人各有一段婚姻,也都有子女。
去年七月兩人登記離婚後,但仍住在一起。
黎姓婦人不滿前夫好吃懶做,只顧喝酒、賭博,生計全都靠她在科技廠上班與兼差當清潔工養家;而且陳姓前夫又常在外拈花惹草,因而預謀報復。
黎姓婦人利用和前夫親熱之際,突然拿出床墊下預藏的剪刀,將前夫的命根子齊根剪斷,並丟入馬桶放水沖掉。
接著黎姓婦人再以鹽酸潑前夫,陳姓前夫為了逃命,躲入浴室內大聲呼救,才撿回一條老命。
而黎姓婦人犯案後還揚言「我得不到,別人也不要想得到!」黎姓婦人犯案當下則是自殺未遂,兩人在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
黎姓婦人在地檢署偵查庭訊時坦承重傷害,但否認有殺人意圖。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黎姓婦人已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移審新竹地院,法官認定被告沒有置被害人於死地之故意,改依重傷害罪名判處八年的有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