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車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開出來,4月1日愚人節這一天,晚間8點38分,兩聲槍響劃破寧靜夜空,死囚翁仁賢伏法。
2016年,桃園男子翁仁賢質疑父母偏愛兄長,趁著全家團圓圍爐的除夕夜,縱火要燒死所有家族成員。而這一場無情火,奪走翁仁賢父母、兄嫂、姪兒女共6條人命,還有5人輕重傷。犯案後他毫無悔意,嗆法官、比中指,甚至放話,不管輪迴幾次,就要追殺哥哥幾次。
翁仁賢從一審到更一審,三度判死,最後死刑定讞,2020年4月1日遭槍決,是蔡英文總統上任來,第2名槍決伏法的死囚。
翁仁賢三哥翁仁君表示,「(嘆氣)要怎麼講自從事情發生以後,我們已經沒有辦法把他當作家人,(執行死刑)沒有很特殊的感覺,我為這個失去子女,所以我對他沒有任何期待。」
翁仁賢狠心縱火、殺害至親,家人不願領回他的遺體,外傳其實台北看守所原本準備3床棉被,要槍決的死囚共有3人,除了翁仁賢之外,還有2003年基隆刺殺妻兒的鄭文通、2003年台南殺死網咖老闆娘和其6歲兒的劉華崑,但最後只有翁仁賢伏法,難道是因為閣揆蘇貞昌曾經舉翁仁賢為例,說死刑定讞就該執行,所以法務部採納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