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屬陳小姐氣憤的控訴,新竹寶山鄉公所欠他們一個正式的道歉,因為去年11月25日晚上7點多,他的弟弟騎著機車,行經園區二路時,被正上方一塊重達900公斤的路牌砸中,傷重不治,雖然縣府當時承諾會協助善後,但如今過了四個多月,卻等不到任何積極的回應。
陳小姐表示,「寶山鄉一直口口聲聲答應我們,說會以誠意會盡快處理這件事後續,但是我們委任我們林勁律師,得到的答案都是說等廠商的回應,請問你們(鄉公所),難道沒有所謂的責任跟職責,來處理這後續的程序嗎?」
時力立委邱顯智指出,「說實在的,廠商跟你(鄉公所)之間的關係,你(鄉公所)可以另外再去處理,但是這國賠的責任,這是一個公有的公共設施,管理跟設置有欠缺,完全符合國賠法第三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