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鋒面造成台中市新社及石岡區巨峰葡萄遲發性損傷,台中市農業局會同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勘查,確認損害率達救助標準,農委會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額度每公頃9萬元,請受災農民即日起到5月11號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表示,因受3月鋒面低溫影響,造成巨峰葡萄受精不良,陸續發生落花情形,屬遲發性天然災害。
經農業局4月21號聯繫新社及石岡區公所查報損害情況後陳報中央,農委會公告為辦理巨峰葡萄現金救助地區,新社及石岡區合法農田栽培的巨峰葡萄園,災害損失率達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
請受災農民即日起至5月11號,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土地登記謄本,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非土地所有權人者,並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