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苗廿九線往苗栗市方向,大約300公尺,下雨過後泥濘不堪,外車道上有卡車輪胎經過留下的痕跡,空地上還放置著挖土機,現場還有兩個大坑洞,就是這些引起了警察的好奇心。
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2名員警暗夜埋伏,果然攔下了這輛砂石車,員警還一下子就攀上車身邊緣,拿手電筒掃視砂石車載運的是...
員警研判,這裡就是不肖人士傾倒廢棄物的犯罪現場。
警方查獲42歲張姓駕駛,而且通知環保局到場,環保局人員說,這裡是連接苗栗市與後龍鎮的重要交通要道,平常車來人往,還有人大膽傾倒廢棄物,實在想不到。
經過環保局人員現場稽查,雖然張姓駕駛還沒來得及傾倒廢棄物,但是他也拿不出合法運送貨物的單據,遭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九條,將處以6~30萬元罰款。(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