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全美反歧視抗爭,警察就是被抗爭的對象與目標,但他們原始的維安職權依然未被剝奪。(圖/翻攝自YouTube)
作者/張陌
將此波由喬治.佛洛依德之死引爆的全美反歧視風潮與去年香港反送中運動對照,儘管不能完全對焦,但還是有一些意思的。其中,媒體與警察、抗爭者的關係是一個值得深入剖析的面向。
這次風暴的核心城市明尼亞波利以及其他城市,媒體記者突然發現他們成了被 攻擊的對象,有時是警察幹的,有時是抗爭者。
CNN記者希曼涅茲(Omar Jimenez)和攝影記者曼德茲、導播柯寇斯做連線報導時,竟在鏡頭前就被警方上銬帶走。約一小時後三人在州長介入下獲釋,州長華茲為此道歉。在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維爾,鎮暴警察對當地正在拍攝抗爭 鏡頭的電視台記者發射胡椒噴霧彈,凱特琳.羅斯特對著鏡頭哭喊,「我被射中 了」。
而在明尼亞波利,自由撰稿記者琳達.蒂拉多(Linda Tirado)更被警方的塑膠子彈擊中左眼,她稍後在她的推特上宣稱,她的左眼已永久失去視力。另一起事件也在明尼亞波利,路透社的電視攝影查維茲(Julio-Cesar Chavez)和安全指導史華德( Rodney Seward)都被塑膠子彈擊中,查維茲還拍到警察用塑膠子彈槍瞄準他的鏡頭。
但媒體也被抗爭者攻擊,在匹茲堡,攝影記者伊安.史密斯(Ian Smith)說他被當成攻擊目標痛毆,直到其他的示威者前來保護他。在亞特蘭大,CNN被群眾攻擊,有人丟擲閃光彈到警方在防衛的大廳裡。上周六早上,最挺川普的電視台福斯公司記者在白宮前進行報導時,被示威者揍了一頓並被追著跑,直到警方前來阻止。另一個稱為職業記者協會(SPJ)的組織則呼籲抗爭者不要將媒體當成目標。
從以上的情境可以看出,美國的媒體確然是相對獨立與客觀的報導者,它在對立的兩個群體警察、抗爭者之間,成了被夾擊的對象,同時遭到了來自警察與群眾的攻擊。這是因為他們的鏡頭同時涵蓋了兩者,抗爭者的破壞行動與警察的驅散手段,都是記錄的一部分,也因此招致雙方各自的猜忌與憤怒。
美國的媒體確然是相對獨立與客觀的報導者,他們的鏡頭同時涵蓋了兩者,抗爭者的破壞行動與警察的驅散手段,都是記錄的一部分,也因此招致雙方各自的猜忌與憤怒。(圖/翻攝自YouTube)
但反送中運動中,絕大多數媒體卻猶如抗爭者的化身,他們成列地站在警察與群眾之間,但只面向警察、卻背對著抗爭者,警察的一舉一動都是其鏡頭鎖定的焦點,但群眾的行動卻似乎被刻意的忽略、赦免了,群眾拋擲石塊、汽油彈的畫面只剩下後半段,即只有它們被丟入警察陣中,造成警察閃躲、用盾牌阻擋或逃避的畫面,而往往缺少了它被丟出來的鏡頭。
去年11月在香港馬鞍山站的一位綠衣男子與意圖破壞港鐵設施的抗爭者口角卻被淋上易燃液體縱火導致重傷,但在場所有的所謂公民記者的鏡頭,都對準該57歲男子,而並不朝向抗爭者,以至於他被點燃後的驚悚畫面雖然被記錄下來,但縱火的蒙面男子卻彷彿被刻意地遮掩,只有點火時的瞬間短暫出現隨即消失,而難以追緝。
「反送中」的運動主體是抗爭者,卻在鏡頭中成了經常性的隱形人,主體十分弔詭地變成了警察,警察所以會反客為主並不是客觀條件使然,而是「媒體」有意識的操弄,它的背後是一個已被作出審判的邏輯:港警是中共操縱的傀儡,北京正藉著曾經是聲譽卓著的港警,對民主抗爭進行鎮壓。
不只港警,在這個邏輯之下,所有與抗爭者相左的主張、人物與團體,也都成了被鏡頭框定的對象,他們都成了鏡頭裡的主角,但對立的另一方,抗爭者卻成了配角。但往往他們亦是抗爭暴力下的受害人,除了那位被嚴重燒傷的綠衣中年人,另一位被磚塊擊中而死亡的羅伯、被打得倒臥於血泊中的計程車司機、被打得滿臉是血的女藝人馬蹄露等,都是著名案例,但此類案件早已不勝枚舉。
連媒體亦不例外,只要與此一邏輯抗衡的媒體,也成了被刻意標明的敵人。北京環球時報的記者付國豪在抗爭者占領香港機場的行動中被毆打後反綁雙手坐在地上數小時,此時,付的媒體身分竟然消失了,卻成了另一大群媒體與抗爭者公審的對象。
但反送中運動中,絕大多數媒體卻猶如抗爭者的化身,他們成列地站在警察與群眾之間,但只面向警察、卻背對著抗爭者,警察的一舉一動都是其鏡頭鎖定的焦點,但群眾的行動卻似乎被刻意的忽略、赦免了。(圖/翻攝自YouTube)
媒體在這場抗爭中,可說是一個心思十分縝密的導演,所有鏡頭的攝取似乎都已有一份擬妥的分鏡表,可以攝取抗爭者砸毀的公物、商店,被放火燒灼的地鐵、商場,被丟入、或堆放鐵條石塊的鐵軌,被鋪滿石塊以阻擋車輛的公路,但製造這些場面的行動者,卻成了若隱若現的影子,並且因為其蒙面的裝束,即使入鏡也是難辨真貌!
但港警卻在鏡頭中,被傳遞了透晰而清澈的臉孔,無論是在癸涌警署外頭因為人單勢孤不得不舉著霰彈槍自衛的光頭警長,或是向欲奪槍的抗爭者開了三槍的交通警察,他們的妻兒亦被肉搜。
以上例證皆表明,反送中的「媒體」,其實正是整個運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不是一個超然的、客觀的、冷靜的第三者,而是與抗爭者具有有意或無意間的分工關係的一個成員,而其目的就在於與抗爭者共同去奪取或保衛香港所謂的「自由與民主」。而港警卻在運動中被迫代表了北京的中央,成了被抗爭、討伐的對象,而不是單純的維護秩序的社會安全機制。於是,媒體等於在此場運動中完全缺位,從而讓整場運動失去了客觀的訊息傳播者,陷入二元對立的絕對化衝突。
反諷的是,這一次全美反歧視抗爭,警察就是被抗爭的對象與目標,但他們原始的維安職權依然未被剝奪,而聯邦甚至已經請出軍隊準備跟他們共同鎮暴;但港警卻公親變成事主,從一個工具角色變成被運動的主體,可說是最荒謬的一場無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