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宣布駁回大同新選任董事變更登記。
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是不是涉及違反企併法,是不是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等,這個應該由相關的主管機關,或法院來認定,而不是公司可以逕行扣除。」
經濟部駁回變更,就是因為股東改選,公司派自行刪除高達53%股東表決權,已經引發股東強烈不滿,證交所開出第一槍,以董事長林郭文艷無法釐清爭議,將大同股打入全額交割,投保中心針對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訴訟。
金管會也放話,不排除祭出處分,而掌握公司董事改選變更登記的壓倒關鍵,就是經濟部,但外界更關注經濟部會不會依照《公司法》195條,要求大同限期改選。
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說:「股東權益被侵害,他可以採取的救濟措施,在公司法有自行召集股東會,甚至對這次的股東會內容,可以在法院做一些主張,目前沒有用(公司法)19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