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主嫌因涉誘拐高雄一名14歲少女,並把她囚禁在新竹民宅66小時,引發社會震驚,落網後被高雄地院裁定收押禁見,關在高雄看守所,他現在要為了他以前犯下的過錯而服刑。
高雄地檢署襄閱檢察官徐弘儒(09.02)表示,「法官認為其涉有刑法略誘以及妨礙自由罪,罪嫌重大,而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以及再犯之虞,於是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定獲准。」
羅男被稱為「保全界李宗瑞」,前年他下藥性侵兩名少女,期間還錄影,今年7月被台北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10年徒刑,沒想到羅男還沒坐牢,8月底居然又略誘高雄14歲少女。
最新台北地檢署,7日召開視訊偵查庭,連線高雄,訊問羅男確認已收到被判刑的前案判決書,羅男表明不上訴,願在高雄服刑,而北檢未來可能會囑託高雄地檢署代執行羅男發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