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行動,陳抗群眾晚間7點35分突破行政院正門,進入行政院內,凌晨2點,警方強行清場,過程中,雙方激烈推擠,造成多人受傷,包括70多歲的民眾周榮宗在內共25人,控告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殺人未遂,台北地院一審做出無罪判決。
台北地院刑一庭長李殷君說明,「發生地點是在行政院院區,屬集會遊行法第六條規定的集會遊行禁制區,已經是非法集會,且群眾進入行政院院區及中央大樓的過程中,並不是全然採用和平或未使用的方式。」
合議庭認為,民眾非法集會在先,時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考量到公共秩序,決定執行驅離,並沒有濫用職權,而驅離任務,是由台北市警局長執行,並非由馬英九、江宜樺等人直接指揮。
李殷君表示,「在指揮噴水車時也有先進行勸離程序,並沒有蓄意使用高壓噴水車傷害抗議群眾的情形,也有許多員警在執行驅離行為勤務時,看到民眾受傷便急著呼喚救護車,想要協助民眾就醫診治。」
對於北院判決馬英九辦公室回應,群眾以暴力手段違法在先,卻反控執法者殺人未遂,實為顛倒黑白,踐踏公理。肯定司法判決,認為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