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離婚財產分配殺妻分屍,兇嫌陳登科一審遭判死刑,但高院二審,全案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2018年5月,陳登科和妻子,為了財產分配起爭執,他持刀砍殺妻子,事後分屍,女兒發現不對勁,在家中發現母親遺體,嚇得趕快報警。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兇嫌為了錢,竟不顧多年夫妻之情,痛下毒手,判處死刑,上訴二審,高院開庭時,律師指被告有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判,但遭法官打臉。不過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家暴前科,70歲年事已高,也曾坦承錯誤,判無期徒刑就能達到終身與社會隔絕的目的。
為了離婚財產分配殺妻分屍,兇嫌陳登科一審遭判死刑,但高院二審,全案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2018年5月,陳登科和妻子,為了財產分配起爭執,他持刀砍殺妻子,事後分屍,女兒發現不對勁,在家中發現母親遺體,嚇得趕快報警。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兇嫌為了錢,竟不顧多年夫妻之情,痛下毒手,判處死刑,上訴二審,高院開庭時,律師指被告有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判,但遭法官打臉。不過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家暴前科,70歲年事已高,也曾坦承錯誤,判無期徒刑就能達到終身與社會隔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