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提告的災民多達3600人,是相關集體訴訟的最大規模。早在2017年福島地院一審,當時法官就認為,311海嘯來襲是可以預測的,判決國賠4.9億日圓。如今仙台高院二審,更認定中央在了解海嘯危險的狀況下,卻沒有採取措施、明顯違法。判決政府和掌管福島核電廠的東電公司,需賠償災民生活和精神損失、共10億1000萬日圓。這結果恐怕也會影響今後的相關訴訟。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這次提告的災民多達3600人,是相關集體訴訟的最大規模。早在2017年福島地院一審,當時法官就認為,311海嘯來襲是可以預測的,判決國賠4.9億日圓。如今仙台高院二審,更認定中央在了解海嘯危險的狀況下,卻沒有採取措施、明顯違法。判決政府和掌管福島核電廠的東電公司,需賠償災民生活和精神損失、共10億1000萬日圓。這結果恐怕也會影響今後的相關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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