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外觀、木質裝潢,這間4層樓建築座落在整排的老房子中,特別顯眼。位在台南火車站附近的這間旅宿,遭陳小姐指控2002年時,她的阿嬤經營旅館,在教會鼓勵下,將旅館捐獻給教會,提供中輟生,作為希望之家,沒想到卻被陳姓牧師暫為己有。
控訴人陳小姐說,「我們去查,你是出租收租金,租金沒有拿回教會,那為什麼而且掛在你私人名下?」陳小姐表示今年7月她向教會總會陳情,並非想討回房子,只要求陳姓牧師的房產歸回總會名下,不應退休後還私人繼續擁有。
控訴人陳小姐表示,「到2017我就出來請教會的牧師協調,房子應該把名字掛回去了吧,那時候他就說不對,那是他們私人買賣。」對於陳小姐指控,陳姓牧師一概否認,「她說一定要給我啦,我說我沒有錢,所以如果你要賣給我,一定要我買我就去銀行貸款,把貸款的錢給妳,後來阿嬤就同意了。」至於為什麼沒有成為希望之家,陳姓牧師也有他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