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宇翔/雲林報導
一台自小客車今(3)日在斗六市中山路與大學路口與同方向的腳踏車發生擦撞,剛好一名上班途中的縣警局警官經過,將車禍發生始末提供給前來處理的交通小隊員警佐證,受傷的廖姓男子經送往成大醫院救治已無大礙,目前案由警方處理當中。
警方表示,昨天上午8點14分許,由施姓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案發地時,在轉彎處與同方向直行的腳踏車發生擦撞,致廖姓男子(83年次)倒地受傷,駕駛人立即打110通知救護車將廖男送往成大醫院救治,隨後無大礙,警方護送廖男返回現場將腳踏車領回。
斗六警分局交通小隊前往現場處理時,由於當時有一名縣警局警官經過,其行車紀錄器拍下案發全部經過,該名警官也主動提供給交通小隊作為佐證,至於車禍肇事原因,目前警方正在處理當中。
據了解,發生車禍的施姓、廖姓二人均為某大學員工,未料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警方呼籲,車子行經十字路口必須減速慢行,同時轉彎車輛要禮讓直行車輛,小心行車安全才是到達目的地的不二法則。
圖說:警官提供車禍發生時的行車紀錄器供員警佐證。(記者張宇翔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