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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打炒房多管齊下,包括行政院和立法院計畫將針對房地合一稅進行修法,包括從現行持有一年內課45%重稅,調整為兩年內,而財政部則是公告「10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不少地方調高個人出售房屋財交所得標準,調整幅度約2%~5%,其中又以台中市南屯區調高5%為最高,等於是從20%調到25%,不過有會計師試算,無論是舊制財交所得還是新制房地合一稅,是公司持有或個人持有也好,建議持有房屋不要太快出售,否則課的稅更重。
會計師事務所經理張瑞純試算,若某公司持有一棟房地產,總價值2000萬,舊制新制相比,新制至少多繳140萬,若以個人持有一棟房地產,總價值2000萬,舊制新制相比,新制得多繳近10萬,若個人持有一棟房地產,總價值8000萬,舊制新制相比,新制至少多繳368萬,等於越高房價,課得稅越重。
(民視新聞/記者陳妍霖 王文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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