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法上路後,眼鏡店必須申請登記「驗光所」,否則就算有驗光師也不合法。新北市驗光師公會接獲檢舉,新莊一家連鎖眼鏡店沒有依法設立驗光所,讓驗光人員被迫非法執業,甚至懷疑有無照人員執行業務。配鏡不準會造成眼睛酸澀、甚至度數惡化。不過,記者實地訪查,業者已經在月初補正登記。
仔細詢問消費者,確定度數,看似正常的流程,卻遭檢舉「違法驗光」。
新北市驗光師公會接獲消息,3月份私下探訪,發現新莊這家連鎖眼鏡行,沒有依法設立驗光所,驗光人員被迫非法執業,還質疑有無證照人員執行驗光。
新北市驗光師公會理事長黃群宸說,「有十幾個案子,都是在針對這個所謂的,這個連鎖的品系,那不外乎除了新莊這個,驗光所是連設立都沒有設立,所以這個在那邊工作的人員,他雖然是上班,但是他變成是一直在違規的現況。」依照法規,驗光屬於醫療行為,眼鏡行必須申請設置驗光所,驗光人員才能執業,如果沒有申請,擅自驗光,可開罰3-15萬元,被檢舉的眼鏡行,四月初已經完成驗光所補申請。
新北市驗光師公會理事長黃群宸表示,「民眾前往的時候,先請他出示衛福部有提供就是,一張小張的叫執業執照,上面會有衛福部的標誌,那過去也有很多的業者,他們想走一些漏洞的方式,會自己印製一個叫驗光師的卡。」無照貿然驗光,就怕驗不準,長期配戴造成眼睛酸澀、甚至影響眼睛度數、公會特別出面,呼籲配眼鏡時,要謹慎認明前往驗光所或眼科診所,尋求專業服務。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