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潑蟑螂案,5名嫌犯全部落網,供稱並非針對警方,不知道當天是警察聚會,因為委託人與店家有債務糾紛,所以受託教訓餐廳。北檢將4名成年犯聲請羈押禁見,今天(6日)凌晨裁定吳姓男子羈押禁見,另外3人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檢察官認為吳男、曹男、許男、蔡男潑蟑螂行為,已對餐廳業者與消費者施以脅迫,涉犯刑法公然聚眾強暴脅迫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官認為嫌犯得知媒體報導,聯絡見面決定躲避查緝,還把手機丟棄,有逃亡事實。其中吳姓男子與幕後指使者關係匪淺,對方承諾分享討債金額的2至3成利潤,法官認定有維護共犯可能,吳男有逃亡、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其他三人角色分工較輕,考量經濟能力、無前科紀錄,認定無羈押必要,以5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
台北市大安義警大隊臥龍中隊3日晚間在新生北路鉅星匯餐廳舉辦餐會,近700人出席,包括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席開70多桌。嫌犯提著2袋蟑螂朝2樓櫃檯前潑撒隨即逃逸,引發社會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