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2日)表示,台灣COVID-19本土確診案例自7月2日起已連續低於50人,為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及移工工作權益,將於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至於移工調派及工作延伸,考量移工流動性較高,仍暫緩解封,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指揮中心說明,7月1日已公佈優先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至家庭類雇主,新雇主需為移工安排檢驗PCR。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將自13日起恢復家庭類以外類別之移工辦理轉換雇主,新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移工應辦理以下事項:
一、安排移工PCR核酸檢驗:承接移工之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日(含期滿轉換)前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但工作所在地之醫療院所假日期間未提供檢驗服務、或檢驗能量已額滿者,得例外延後至接續聘僱日起3日內檢驗PCR。等待檢驗PCR結果期間,新雇主應安排移工1人1室,落實防疫措施,檢驗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
二、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時,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下稱雇主指引),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續處。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至於新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移工,如未於期限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或於等待PCR檢驗結果期間,未落實移工1人1室,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同時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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