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有民眾投訴,因為車牌掉漆遭檢舉開罰,當事人就質疑,罰單上面寫污損汽車車牌不能辨識,怎麼還有辦法寄到我家,認為相當不合理,而且去監理單位驗車都會過,覺得非常冤枉。
指著車牌越講越激動,掉漆的部分已經修補,這名蘇先生因為車牌掉漆收到一張罰單,上面寫著污損汽車牌照不能辨識,氣炸了。
當事人 蘇先生表示,「這個罰單上面,汙損無法辨識,請問我們開單的單位,怎麼又寄到我家來呢?這個又寄到我的手上,我一看,這個號碼明明就看得很清楚!為什麼無法辨識?」
仔細看罰單照片,確實在數字下緣,黑漆脫落,車使用12年,蘇先生懷疑因為大部分都使用機械式洗車機清洗,可能力道過大,或自己洗車時,高壓水柱沖造成掉漆,但每半年定檢都有過,車牌辨識度沒問題。
基隆監理站股長 陳永煌表示,「大面積的掉漆的話,我們還是建議它能夠換牌,小面漆的可能因為,石頭的撞擊一點一點的話,那個部分他們可能就會做補漆,但是原則上我們還是不建議這樣處理。」
實際驗車,以車牌辨識度明確為原則,如果無法辨識,或可能造成取締上困難,就會開單要求更換。
針對蘇先生個案,汐止分局也將協助申訴程序,依救濟程序重新審查,畢竟3000元罰單,不是小數目,爭議的內容也讓當事人繳不下去。
(民視新聞/張晏碩、李志銳、陳崇翰 新北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