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向交通部申請相關補助款,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合作租賃式科技執法服務,創新桃園市闖紅燈科技執法新里程碑,藉租賃方式普及桃市路口闖紅燈照相執法設備、提高各轄區易肇事路口執法涵蓋範圍。
本專案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向中華電信租用20處闖紅燈執法照相設備,預計(110)年9月1日啟用,租賃服務期間1年。該20處設備經警察局所屬各分局評估「轄區易肇事路口」及「駕駛人易闖紅燈且高事故比例之路口」等因素後,於各轄區選出2處路口優先設置,地點分別為「桃園區春日路與三民路口」、「桃園區中正路與三民路口」、「中壢區中北路與中山東路口」、「中壢區新中北路與榮民路口」、「大園區三民路二段與航勤北路口」、「大園區和平西路與新興路口」、「楊梅區中山路與秀才路口」、「楊梅區新農街與楊新北路口」、「萬壽路一段與中正路口」、「龜山區華亞三路與振興路口」、「八德區中華路與明光街口」、「八德區東勇北路與東勇二路口」、「大溪區員林路三段與悅華路口、「大溪區員林路一段與員林路一段503巷口」、「蘆竹區海山路與油管路口」、「蘆竹區南竹路二段361巷口」、「龍潭區中正、中豐、東龍、大昌路口(五岔路口)」、「龍潭區中豐路上林與聖亭路口」、「平鎮區中豐路與新富街口」及「平鎮區延平路三段與新光路17巷口」;本專案20處科技執法地點執行半年後視成效滾動檢討,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將重新評估是否該續留或更換地點。
桃園市租賃式科技執法正式上路,闖紅燈取締新里程碑
不同於傳統固定式闖紅燈照相桿,租賃式科技執法服務減少建置經費及後續維護成本,快速提升執法涵蓋範圍,進而減少建置路口交通事故;另此次專案合作,除服務模式創新,更建置雲端科技執法系統連結20處路口,員警於後端審核後,僅按一鍵確認即可匯入告發,減輕同仁工作負擔,冀藉此創新科技執法型態,營造本市成為交通宜居城市。
為避免民眾不慎違規而被罰款,警方說明本案於8月初除已於交通大隊網站宣導外,8月18日驗收合格後,並陸續透過各媒體及各項集會擴大宣導民眾周知,8月宣導期過後,9月1日起正式執法。最後再次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闖紅燈,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並看緊自己的荷包,警方將嚴正執法、消弭駕駛者僥倖心態,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桃園市租賃式科技執法正式上路,闖紅燈取締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