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1傷,全案朝人為因素偵辦。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今(18)日指出,「過失致死罪」的最重刑責只有5年,是否應該修法提高刑度?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明確回應,司法院對提高過失致人於死刑度的方向是贊同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司法院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所提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並邀請司法院官員列席報告備質詢。現行刑法第276條規定,「因為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對此提出質詢。
費鴻泰認為,無論是城中城大火或是台鐵太魯閣事件,這類嚴重傷亡的事故都讓人歷歷在目,但過失致死罪的刑度過低,實在讓民眾難以接受。費鴻泰呼籲公務人員應該有所作為和決定,司法院也應該對此表態,否則會讓大眾覺得司法院好像不食人間煙火。
林輝煌表示,對於高雄城中城大火一事他也非常難過,不過刑法是法務部主管的法規,行政院日前已經將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司法院對於過失致人於死部分要提高刑度,這個方向是「贊同的」,如果過失導致3人以上死亡,得再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此外,委員會也通過民進黨立委劉世芳、黃世杰及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所提的臨時提案,關於社會各界矚目及震驚的重大公安案件,包含高雄城中城大火案、太魯閣號重大事故所涉及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否過輕等嚴肅議題,敬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集司法、法律及社會各界,盡速舉辦公聽會,作為未來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