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事執政當局的訊息小組今天(15日)發表聲明說,美國記者芬斯特(Danny Fenster)在被遣返美國之前,先獲得軍事當局赦免。
37歲的芬斯特在5月間被逮捕,並在這個月12日被以煽動他人反對軍政府、違反簽證規定以及非法集會結社等罪名,判處11年徒刑,成為緬甸近年來第一位被判刑入獄的西方記者。
聲明中說,在緬甸執政當局與前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李察遜(Bill Richardson)以及2位日本特使談判之後,赦免了芬斯特,並以「基於人道理由」予以釋放。
李察遜是在2日抵達緬甸首都奈比多(Naypyidaw),與軍政府領袖敏昂萊(Min Aung Hlaing)會晤。
根據訊息小組發布的照片顯示,芬斯特在2名緬甸軍官分立兩側之下,在奈比多簽署文件,隨後就登上飛機離開緬甸。
美國歡迎芬斯特獲得釋放,並說他是遭到錯誤的拘押。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表示,「我們很高興丹尼很快就能與家人團圓,而我們也將持續要求,釋放其他依然被不公平拘押在緬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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