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知名香港實況主「Toyz」劉偉健因涉嫌販售電子菸大麻菸彈遭到台中地檢署拘捕,事隔約2個月後,羈押期限屆滿,Toyz偵訊後已坦承全部犯罪事實,法官裁定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不過Toyz有使用毒品,檢方聲請觀察勒戒獲法院裁准,Toyz被送往勒戒所觀察治療。
Toyz涉嫌販賣毒品,9月28日經台中檢察官指揮警方逮獲,9月2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9月30日凌晨送往台中看守所羈押。檢察官雖於11月26日向法院聲請延押,但法官認為劉坦承犯行,並供出上手,裁定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但限制出境。但因為Toyz在被逮捕時,毛髮與血液中出現二級毒品反應,因此交保後隨即轉送勒戒所觀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犯第10條單純施用毒品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2月。而觀察勒戒天數最快大概是1個半月的時間,最長會到2個月,勒戒時間一到,會依據勒戒處所的陳報,認定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時,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的裁定,但如果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時,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命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勒戒時間為6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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