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3)日晚間10時許,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偵查隊長古新民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時,遇到保安大隊員警攔查,被當場攔下進行酒測,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6,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對此古新民稍早以3萬元交保。
據悉,古新民昨日適逢輪休,中午他獨自前往友人家中飲酒,在下午返回分局休息,直到晚間10時許,他以為體內酒精已經代謝,又駕駛私人自小客車前往台北市拜訪友人,結果在行經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時,遇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攔查,員警聞到車內飄出濃濃酒味,要求他下車受檢,酒測值竟高達0.6,已涉及公共危險罪,訊後由大同分局警員將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局聞訊後,立刻將古新民記大過並撤職查辦,同時年度考績也列為丙等,改調為內勤警務正。據了解,古新民去年11月初才由淡水偵查隊長派任新莊偵查隊長,而這次因為酒駕遭辦,偵查隊同仁都感到震驚,而酒後駕車已重傷警譽形象,古新民自己也相當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