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記者喬偉綱/綜合報導】立法院臨時會院會2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汽車後,始發給駕照;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三讀也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而總統蔡英文24日也在臉書上表示,關於酒駕的懲罰,在2019年,立法院曾經修法,提高過罰則,包括累犯加嚴最重無期徒刑、延長駕照吊扣期、乘客連坐等,來嚇阻酒駕。如今立法院再次修法,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請大家一起來關注。往後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得併科罰金30萬元,另外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蔡英文表示,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我們也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最後她提醒,最近年終、尾牙聚會,請大家一起互相提醒身邊的親友不要酒駕,共同維護駕駛與道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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