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調查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嫌收取廠商賄賂,護航廠商拿下中油採購標案。檢調26日搜索徐漢的辦公室,查扣現金2700多萬元。被告徐漢今(27)日由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林憲源報導)
橋頭地檢署說明,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情資,展開調查。橋頭地檢署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謝肇晶、廉政署駐署檢察官嚴維德與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調查發現,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利用職務上有核定採購權限,涉嫌於109年間辦理採購案時向業者收取賄款,作為違法護航業者得標之代價。專案小組於1月25日跟監發現劉姓業者疑似取得賄款前往徐漢辦公室,立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1月26日搜索徐漢辦公室等地點,查扣現金2700餘萬元。
廉政署駐署檢察官嚴維德、檢察官蘇恒毅、鄭子薇及李侃穎等漏夜偵訊相關人等,認定被告徐漢及劉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罪嫌。李姓業者、黃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違背職務行賄罪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詐術投標罪等罪嫌,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於27日清晨4時許裁准被告徐漢羈押禁見、劉姓業者羈押,其餘被告李姓、黃姓分別諭知80萬元、30萬元交保候傳。橋頭地檢署呼籲涉案員工及業者盡速自首,以免自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