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注意!2種人不再寄發稅額試算紙本通知書 / 桃園電子報記者邱怡芳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5月份報稅季節即將來臨,為便利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
北區國稅局說明,自111年4月23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納稅義務人去(110)年如以憑證(含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及密碼」及行動身分識別)或行動電話認證辦理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者,會以郵簡或簡訊通知民眾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稅額試算書表加密PDF電子檔案,國稅局不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書。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接獲稅額試算通知書表(含紙本或郵簡、簡訊通知),繳稅案件可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現金(票據或ATM轉帳)、信用卡、線上登錄帳戶委託取款轉帳或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時扣款等方式繳納稅款後,即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據聯為繳納憑證,免再送交國稅局,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可利用網路或電話語音辦理回復確認,或將書面確認申報書送交國稅局,即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但退稅案件如以電話語音回復確認者,僅限沿用上年度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資料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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