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人生最痛苦之事。而決策之前,卻都必須先經「選擇」之苦,如是:人生之事不如意十常有九八,即是天規定律,人生應該不必太過在意,才對。
人生各種「選擇」,在此所提並非是他人所設定的「題目」,再由自己「二選一」或「三選一」,又或「複選題」。而是,自己設定的題目,再詢他人或求助來的「多樣」解決方式,進而由自己做出「決策」,展開執行。
倘是這檔大事,誰又能輕鬆以待,這種必先經過「選擇」而定出的「決策」,怎會不痛苦?又怎會無強大壓力?
諸如,古時流傳村落的「分孩子」事件。那是一種「親生父母」最痛苦一生事。
古代,經濟條件並非每戶皆「小康」,不少賣入富豪家中當牛生奴婢之事,多有所聞。而有賣子女為奴婢之事,自有因家貧而養不起親生子女,必須「分人而養」的社會現象,所以當「選擇」出現,則為人父母豈非「痛苦」而生?
若是家貧養不大孩子,必須將一位所生之子的其中一個,分人養育,讓自己的兒子跟他人姓,進而得一輩子無法再見兒子;試問,這時為人父母的「選擇」不會極具痛若乎?
是故,決策確定會先來「痛苦」,更會決策之後,讓自己或者他人,無法都滿意。
一個「決策」永遠無法讓所有人滿意的笑點:一位兄長久未在家的兄嫂正在洗澡,但浴室門疏忽未鎖,弟誤入,立即呆住現場。兄嫂驚喊一聲後,立即喝斥:你如此做,對得起兄長嗎?
這時弟羞,提腳轉身想立即走人。
而其兄嫂見狀,隨即開口:你這樣走,對得起我嗎?
此時的這位見了兄嫂赤裸身子的「弟弟」,不知如何是好的呆滯站在浴室內,雙眼直直望著仍「赤裸全身」的兄嫂。
而見此狀的兄嫂,再補一句:你這樣傻呆著,對得起你自己嗎?
這種情景的決定,很顯然對因自認「疏忽」的那位弟弟,真的是「不知如何是好」,於是由此可證:走或不走?何時再走?如何起步?走對嗎?不走行嗎?該做何決策真的不會讓人都滿意。
時局走至開放的社會,各人的主觀性愈來愈高,外加資訊的透視,「人」的決策似乎更無法讓被決策者滿意;尤其當事「意外」發生的剎那,做出的決定,應更會有所缺陷,是故「事緩則圓」的做法,會是最佳的「應對空間」。
而,凡事的演繹,每個人皆會因環境、生活條件與空間的關連性有所不同,惟為能將事情更圓滿化,滿意百分比更高,則對「決策前的「選擇」,應得加慎密思考,否則決策出來之後的「痛苦」指數,必會無法降低,搞不好會「生不如死」。不是嗎?
本文出處:決策 必先經過選擇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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