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書房 父母是童書的把關人
文/王珮琳
許多重視幼兒教育的父母,都會為孩子選書、買書。因此,「該為孩子買什麼樣的書」就成為父母常碰到的問題。
何時開始接觸書 幫孩子選書,首先當然要考慮孩子的發展。許多父母總認為孩子最快也要二、三歲,才「看得懂」書。其實,從孩子出生的第一天,父母就可以念故事、兒歌、童謠給孩子聽了。初生的嬰兒雖然無法了解語言的意義,但是,從父母柔和、有韻律的聲音中,能感受到父母的愛及安全感。
隨著嬰幼兒教育的發展,國內引進許多嬰兒「看」的書,這些所謂「玩具書」,材質不同於一般紙張,而是塑膠、布料或厚硬紙板。它的功能不只是讓嬰兒注視、觀察,也考到感官上的需求,如抓、咬、舔、撕、摸、玩等。孩子的成長是神祕的,他說不出來的,並不見得表示他沒有吸收。所以,如果父母希望培養一個愛書的孩子,不妨從玩具書開始,讓孩子喜歡書、習慣與書為伴。
為幼兒選書時,如何配合孩子的發展需求呢?以下是一些原則性的建議,父母還可參照自己對孩子的觀察和了解,選擇適合孩子的讀物。
一~兩歲
一歲的幼兒,視力尚未完全發展,但是已能看清圖畫書上的實物,也能辨別基本色,並感受色彩的濃淡。這時候,父母除給予前述的玩具書外,可提供孩子大而寫實的單幅圖畫或照片,圖片內容最好是孩子身邊可接觸的東西,如:桌子、椅子、床、玩具、家人、衣服、電話、書報等。讓孩子仔細觀察圖片,父母並在旁說出這個東西的特徵、名稱。慢慢的,孩子會把實際看到、摸到的東西,和圖片做一對照。
兩~三歲
兩歲的幼兒,因為行動能力增進,所以他接觸的生活範圍也擴大。這時的幼兒常喜歡問東問西,心理學上稱為「命名期」。父母除提供前述單幅圖畫外,也可開始購買有關家庭生活的圖畫故事書,孩子雖無法理解故事的因果關係,但可以看到比單幅圖畫更完整的場景、角度,並且可能在每一頁圖畫中指出自己認識的東西。
兩、三歲的孩子,不但對周圍的事物感興趣,也開始探索自己的身體或父母的身體。所以,父母可提供介紹人體各部位的圖畫書,並且正確而直接的回答孩子的性問題。在認知方面,父母可開始給予孩子一些學習顏色、形狀、大小等概念的書。不過,因為坊間若干認知圖畫書,常流於教材、測驗意味,易使幼兒失去學習的趣味,父母在選擇時要特別留意。事實上,有些可愛的圖畫書,在幽默之外,其實也兼具了認知功能,需要有慧眼的父母妥善運用。舉例來說,上野紀子的《穿紅背心的小老鼠》,敘述小老鼠把自己的紅背心借給鴨子穿,鴨子又借給猴子,猴子又借給海獅,接下來是獅子、馬、大象,小小的背心越撐越大,終至完全變形。最後,小老鼠把拉長的背心吊在象鼻上盪鞦韆。這個故事不但幽默,也充滿了豁達、分享的情操,無形中讓孩子有動物體型大小的相對概念。
小老鼠有一件漂亮的紅背心,鴨子看了好喜歡,就向小老鼠借。
鴨子又把背心借給別人,最後借給大象穿,背心被撐得好大,小老鼠嚇呆了。
三歲的孩子對兒歌、童謠等有韻腳的短文感到興趣,而且也慢慢發展出特有的幽默感。父母可挑選趣味的兒歌,配合臉部表情和肢體動作,相信能讓孩子興奮不已。
三~四歲
三、四歲的孩子,也需要從圖畫書中學習生活自理(如:自己穿衣服、鞋子)、日常規範(如:按時吃飯、睡覺、幫父母做家事)、群己關係(如:自己和朋友、家人的相處),這類有關規範、情操的圖畫書,坊間很多,有的以動物為主角,有的以真人演出,不論何者,父母都要注意不要挑選流於教訓、說教意味者。在溫馨、童趣的故事中,孩子比較能接受、認同書中的主角。
這個階段的孩子,慢慢會注意到文字及文字和圖畫間的關係。所以父母念故事時,要緩慢而清楚,讓孩子可以圖文一起看。有許多孩子,因為圖文對照、聽父母念(或聽朗讀CD),而認識許多字,但父母應把它視為看書的次要收穫,而非主要目的。提到文字,很多急於讓幼兒認字的父母,都堅持書上要有注音符號,其實從幼兒看圖畫書這件事,可以證明學習文字並不一定需要注音符號。
四~五歲
四、五歲的孩子生活層面更形擴大,除了家庭之外,學校、醫院、街道、百貨公司、餐廳等,都可成為圖畫書的題材,並藉機教導孩子安全教育及應變的措施。由於社會接觸廣泛,孩子的情緒分化也比較複雜,嫉妒、害怕、焦慮、患得患失、憤怒等情緒,可以透過圖畫書得到抒解和安慰。所以:父母不要很功利的選擇認知類圖畫書,而輕視了心理類圖畫書的價值。
六歲
六歲的孩子已能了解故事的因果關係,甚至能自己推論故事的發展,或提出自己對其涵義的見解。所以,父母可善用「討論」,多和孩子分享故事,並聆聽孩子的觀點。六歲的孩子已進入小學或即將進入小學,父母可開始添購百科類的工具書,便於孩子自己查閱資料。同時,也多帶孩子熟悉圖書館,了解借書、還書,找資料的流程。
除了父母為孩子選書、買書,隨著年齡增長,和書有關的活動就可以拓展開來。例如:鼓勵孩子說故事給父母聽,和孩子自製圖畫書,用指偶、布偶演出故事等。
父母要為孩子選好書,除了參考一些選書原則外,也可多留意報章雜誌所評介的好書訊息。當然,鑑賞好書的能力不是一蹴可幾的,但也不見得十分困難。只要家長有心,能多接觸一些國內外得獎作品,了解它得獎的原因,就能慢慢比較出童書的品質。
一般家長在選書時,基本上會注意印刷、字體、裝訂、使用及保存性等層面。筆者基於從事童書編輯的立場,再提出一些值得家長注意的地方:
1.買「書」不是買「贈品」 幼兒喜歡貼紙、拼圖、玩具等小禮物,是無庸置疑的。因此許多幼兒讀物出版業者,也在編輯、行銷上運用了小禮物的魅力。然而,消費者都知道這些贈品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當家長在比較不同出版品時,不要只在定價和贈品上打轉。如果產品本身是好的,即使定價較高而贈品少,也不應該被較差的產品比下去。
2.買書不要「迷信」 買書有什麼「迷信」呢?其實很多,例如: *迷信「專家」──只要是教授、博士推薦的,就是好書嗎? *迷信「名人」──只要是某名主持人、名主播、名演藝人員推薦、參與的,就是好書。 *迷信「包裝」──只要是全彩、銅版紙、精裝、大部套書,就是「籌劃數年,耗資數萬」 的好書嗎? *迷信「功能」──只要在行銷廣告、產品封面註明「智能開發」、「讓孩子變聰明」、「IQ
滿分」、「英文、數學、注音符號一應俱全,就是好書嗎?
3.買書不是為了「偷懶」
日本兒童文學家松居直一再強調:圖畫書不是讓孩子自己去讀的書,而是大人要讀給孩子聽的書。很多幼兒家長堅持產品要搭配語音,為的是能讓自己有一段時間不用陪孩子,而形成「有聲書保母」的現象。現代家長的忙碌固然屬實,但買書給幼兒的主要目的,實在是要親子共享,在分享過程中去增進感情,達成溝通及了解。其實,把孩子完全丟給CD播放器的家長,真是錯失了進入孩子心靈世界的契機,放棄了做孩子知己的資格。其實,每個孩子心中,最偉大的還是自己的爸媽,如果父母能多藉著書本親近孩子,在感情融洽之餘,孩子也自然願意聽進父母的忠告。
4.買書不是作為「特效藥」
書對孩子的影響至鉅,但父母不應期望某本書可以改變孩子的某項行為。用故事來影響孩子的氣質和行為,原來是書的功能,但父母若有「特效藥」的心態,就是不當的使用。例如,在看完一個故事後,就下一個結論:你看,書中的主角就是因為…,才會…,所以你絕對不可以…。把圖畫書當做教條來訓誡孩子,不但可能扭曲了作者的原意,也破壞了孩子看書的樂趣。父母應了解,孩子行為問題的產生,往往和父母本身的教養態度或環境有關,如果問題根源不改變,再好的書也起不了作用。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而書是孩子成長過程的重要伴侶,所以父母為孩子買書、選書,實是一件大事,而父母有什麼樣的閱讀層次,會直接影響孩子。筆者有一次去逛書店,正值一位獲國際大獎的童書中譯本出書,一個小女孩看了封面大叫:「好醜唷!拇指公主才不是長這樣子。」另一個小女孩也說:「對呀!我媽媽買給我那本畫的是大眼睛、金頭髮、長睫毛,很漂亮耶!」當然父母不需迷信「國際大獎」,但這件事反映出坊間一些故作可愛、五官誇張的劣品,竟深植童心,成為刻板印象,窄化了孩子欣賞的視野。造成兒童在文化上的貧乏,家長責無旁貸。
資訊來源:新小小牛頓月刊/親子手冊 http://ppt.cc/Lg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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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童書的把關人,究竟該如何為1-6歲兒童選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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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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