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環保局環評法規線上宣講 傳授生態調查報告秘笈 / 記者黃雅蘭
桃園市環保局今年第二場「環評法規宣導線上說明會」,於今(22)日登場。為持續精進桃園市環評案件審查效率及書件品質,並考量疫情、促進淨零碳排,此次宣講課程採線上方式進行,邀集開發單位、環評委託機構及市府相關單位參加,合計超過百位參與者,線上報名十分踴躍,免出門宣講的形式頗受好評。活動特別邀請臺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教授李培芬,針對「生態調查項目」易出錯以及評估重點進行授課,說明環評中生態調查、報告和衝擊評估等建議。
環保局表示,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10條規定,開發單位製作環境影響說明書時,應辦理各項環境調查作業。其中「生態環境」之調查與評估,在環評審查過程中,最容易發生「應補充調查」或「調查方法錯誤」,而產生影響審查進度及書件退補的情形。
環保局長呂理德提到,有鑑於數開發單位及受環評委托機構對於生態技術規範要求較生疏,專業度上較為不足。邀請現任環保署及桃園環保局環評委員李培芬演講,他同時也是「動、植物生態評估技術規範」的草擬者,可說是環評書件「生態」評估的第一把交椅。這次宣講說明會借重李培芬在生態領域的長才與環評委員經歷,與學員不吝分享調查與撰寫可能產生的錯誤與需要注意的重點,避免開發單位採用不正確的調查方法或評估模式,無法真實反映環境現況及評估結果,不僅延宕審查時程,甚至造成環境影響評估的公信力有失偏頗。
環保局指出,環境生態是開發行為對於環境造成的衝擊與否最直接的表現,兼顧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從搖籃到搖籃,成為當今人類永續發展最重要的課題,環評審查的主要精神不在於禁止開發行為,而是儘量減少開發對環境造成衝擊。這次宣講說明會主要目的,讓更多開發單位、環評委託機構及各事業主管機關,能更瞭解生態環境及評估的重要性,未來也將持續舉辦法規說明會,宣導各項環評議題,讓桃園市的開發行為,都能在符合法規下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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