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我們散了吧。”他問:“為啥子?”她說他:“你把父母借來的7萬元籌辦喜事的錢都拿去出書了,不就沒打算辦了麼?”他回復她:“我出書賣掉賺錢,再好好辦咱倆的婚事嘛。”“哼,你想得美。現在沒幾人買書,你就別巴望一下子能賣完。”他搖搖頭說:“你總是消極地看問題。我敢跟你打賭,書賣不出去,我不打擾你;書一旦賣完,我就立馬去找你。”
她知他是作家才跟他處對象。他陪她逛公園、逛商店,給她買些小禮物。她也陪他電腦邊寫作,不時地遞茶送水,偶爾閱讀他作品。漸漸的,他說寫作沒時間陪她,他說寫作清苦沒錢給她買禮品,有次打的沒錢付費還叫她掃碼付的款。
分手後,她沒甘寂寞,又接二連三地處了幾個男朋友,但總覺得缺乏作家的他那種氣質,因而沒敢深交,談一個丟一個。
她去了好幾趟新華書店門市部,看到他所出的《廢話》一書堆成城牆般,像是沒動過,便心灰意冷,琢磨著他《廢話》書何時能賣完?她後悔不該衝動跟他分手,她怨恨他傻咋就不來找她。
這天太陽火辣,熱情很高。他一頭汗水地找到她,開口就說:“我的書賣完了。”“賣完了好啊。”“那咱倆的關係——”她告訴他:“咱倆就去該去的地方唄。”
剛到婚姻登記處,她的手機鈴聲響起,按鍵接聽,電話那端說:“美女,你批發給我的《廢話》一書,我按你要求以書本標價的半價出售,好賣的很哪,你能不能再發給我五六百冊呀?”她告訴人家:“暫沒貨了。”
他問她:“誰的電話?”她說:“告訴你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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