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醫師面對超時超量工作,以及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讓醫科學生嚇得不敢踏入,而現任醫生也不堪負荷成為逃兵,轉往醫美產業,救命不如救醜。
撰文◎陳培思
保護外科醫師,比保護熊貓重要!」醫界這麼形容。現在不只內、外、婦、小兒、急診5大科缺人,高風險的麻醉科人力缺口也浮現。台灣目前已有196個鄉鎮沒有婦產科醫師,婦產和小兒科醫生人數下降速度,遠遠超過下滑的生育率;原來應該24小時的急診室,也因為醫生人手不足,開始有了「營業時間」,有的在晚上10點關閉,也有位在台北市中心的醫院,晚上8點急診就熄燈。今年台大醫院招住院醫師,急診科竟然只有1人申請。
醫師過勞死層出不窮
現在許多醫院招不到住院醫師,沒有住院醫師、實習醫師支援,讓原來已經分身乏術的總醫師,還要負責主治醫師的工作,甚至主任也得輪班,苦撐的醫生們工作量愈來愈重。
外科醫生開完一台刀馬上就趕下一台,喘口氣的機會都沒有,甚至連續工作2~3天。因為醫療具有延續性,不能開刀開到一半停止,因此,台灣的醫生被排除在勞基法外,無論工時、職災、資遣,完全沒有保障。醫師錢建文指出,為了保障醫療品質,美國紐約州在1989年規定,醫師每週工作與值班總時數不得超過80小時,但台灣卻沒有任何規範。
成大醫學生連續值班36小時後陳屍宿舍浴室;台大陳醫師還來不及脫下醫師袍,就在家中猝死;長庚婦產科醫師倒臥手術台、急診醫師猝死於宿舍......,然而,醫院班表上永遠看不到醫生超時工作的紀錄。
台灣醫師「犯罪率」世界第一
但壓垮醫師的,不只是超時超量工作,而是急遽攀升的醫療糾紛。
對許多醫生而言,把病人從死神面前拉回的成就感,可以彌補身體的勞累,然而,這些熱情與使命感,已被過多訴訟消磨殆盡。
台灣的產婦死亡率,比美國還要低,但台灣的「醫療犯罪率」卻是世界第一,在地方法院刑事醫療糾紛判決中,「有罪率」竟高達25.6%,特別集中在4大科及重症科別上,每23.5天就有一位醫師被判決「有罪」。一位外科醫師發現,他辦公室有3/4的同事都被告;另一個辦公室裡,4位醫師有一半正為官司所苦。
「在我眼中醫術精湛的主任也吃上官司,讓我害怕自己是否有足夠能力面對,」一位年輕的醫師說,大環境讓新一代醫生失去了勇氣,甚至形成了防禦性醫療,面對病人時,不敢冒任何風險,寧可先求自保。
新竹有名年輕人,車禍送醫時昏迷指數還有11,如果當時挪出急診病床馬上開刀,就能救活他,但醫生不願冒違規多挪病床的風險,不斷轉院的結果,這名年輕人昏迷指數只剩下2~3,成了植物人,永遠醒不來。「這是一個何其哀傷的例子,當環境逼得醫師失去救人的勇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醫師陳家如感嘆。
急救過程 太容易挑毛病
「在急救過程中,以救命為先,要事後諸葛挑毛病,一定能從雞蛋裡挑出骨頭,」陳家如說,「有個老醫師流著眼淚問我,為什麼過去把病人的命救回來,他們對我感激涕零,現在卻動不動就回來影印病歷,想挑出些毛病?」
一位醫師開了十多個小時的刀,救活了酒醉駕車的女子,但腦傷實在太嚴重,後來再度出血,傷患還是變成了植物人,家屬揚言控告醫生。
藝人薛志正控告醫師對他急救時,因插管不慎,造成假牙斷裂掉入氣管。但在「救命」為第一優先的緊急狀況下,「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書」認為插管過程中,假牙掉入肺部屬於「合理風險」,檢方因此不起訴醫師,但法院卻認為,醫師應注意而沒注意,有業務過失傷害之嫌,這樣的認定,無疑是給第一線搶救生命的醫生重擊。
醫生去除刑責 難以取得共識
新加坡除非重大故意過失,否則醫師「無刑事責任」,因此少有醫療糾紛。美國雖然經常打醫療官司,但因為醫療費用高,具有良好的保險及調解制度,分攤了醫師沉重的負擔。
「醫療行為本來就有風險,」一位醫師說,台灣健保讓醫療廉價化,把風險轉嫁到了醫生身上,「為何一個殺人犯被判賠99萬元,和生死搏鬥的醫師卻被判賠3,000萬元?」沒有人會要求消防員必須救出火場裡所有的人,只能盡力而為。同樣的,醫療行為屬攔截行為,攔截生命或健康惡化的發展進程,攔截失敗並不代表有罪。
超時工作容易造成醫療糾紛,醫療糾紛影響從醫意願,醫生人力減少使得線上醫生必須負擔更多工作,只得繼續超時工作,形成無解的惡性循環。
面對醫療糾紛層出不窮,醫勞盟積極提出訴求,包括應該讓「不可避免之醫療風險」無過失無罪責;增修入法「尊重醫療專業裁量權」;積極建立「醫療風險補償制度」;盡快制訂通過《醫糾處理法》。然而,目前各界對醫生去除刑事責任意見不一,要達成共識還是條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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