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雞排妹(原名:鄭采勻)去年7月被媒體報導,指她與保時捷男出入飯店,消息一出,立即引來不少網友討論。有2名網友分別留言狠酸:「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鮑鮑換包包」等語,讓雞排妹十分不爽,事後對2人提告。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妨害名譽罪起訴2名網友。
《鏡週刊》去年7月以「保時捷男原來有女友 雞排妹新戀情遇亂流」為題,報導雞排妹當時與一名王姓保時捷男過從甚密、甚至一同出入飯店,但因王男被查出有正宮女友,這也讓雞排妹落入小三疑雲。
當時新文掀起一股熱潮,有一名38歲施姓男網友看到報導後,便在新文下方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而另名36歲高姓女網友則寫下:「鮑鮑換包包。」當雞排妹瀏覽留言時,看到許多批評言論,覺得很不開心,便立即把留言一一截圖蒐集證據,並一狀告進高雄地檢署。
警方循線查到居住在南港的施男、汐止的高女,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勘驗臉書文章等,認定「必娶」諧音影射「Bitch」;「鮑鮑換包包」則是以女性貞節為代價交換財務,涉犯公務侮辱罪嫌,依法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