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怎麼了?一名黃姓女子2年前騎車被逆向的大學生撞上,導致身上多處骨折和挫傷,原本應該是對方要負全部的責任,卻因為有免死金牌變無罪,讓她覺得相當不公平。
黃女在臉書《爆怨2公社》透露,她2年前騎車經過路口,時速僅30,而且煞車燈有亮,結果被逆向車輛高速衝撞,造成身上多處受傷,車禍鑑定她沒有肇事責任,刑事無罪,對方要負全責,刑事判1個月,民事部分目前爭議,還在訴訟中。然而,因肇事人是大學生,中低收入戶且名下無資產,甚至把責任怪在她頭上,「妳可以再減速,就不會造成車禍」,判決結果大逆轉,變成她要用自己的健康承擔對方的錯誤。
黃女指出,鑑定有2份,一份是自己的肇責,內文全是對方口供證詞,車鑑會她幫對方說法,「逆向是被迫的,因為閃車」,但監視器影像根本沒車,因此她申請覆議重新調查,證實她完全無肇責,但對方律師硬要法官引用第一份,讓她覺得很無理。
黃女表示,她一開始希望肇事者「1個月5000慢慢還」,沒想到對方表示「要就全部2000處理,不然我的律師會讓妳一毛都沒有」,因為對方態度不佳,調解委員要她直接提告,目前司法已經走2年,她已經身心俱疲,律師都說:「法官站對方那邊,這案子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