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地區計程車運價將從周六(4月1日)零時起調漲,新運價為起程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運價(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為累計每60秒5元。此外,夜間加成時段(晚上11點至隔天早上6點)每趟次將加收20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則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北北基計程車現行運價是從2015年10月1日起核定實施,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包括司機薪資、燃油、車輛折舊及維修等,本周六零時起將調整運價。
林詩欽說明,此次調整後,運價起程將由70元調整為85元;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由累計每80秒5元調整為每60秒5元;如遇夜間加成時段(晚上11點至隔天早上6點)每趟次將加收20元。其餘運價項目則維持不變,讓計程車願意服務短程客源,以及避免拒載短程之情形發生。
另外,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淡水地區依照新運價加收15元,意即於淡水地區上車,維持起程運價100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運價同主運價加收15元。
新北市交通局指出,大台北地區計程車多已完成改表作業,提醒尚未完成改表作業的計程車駕駛,儘速前往計費表商完成改表作業,若業者來不及在4月1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則仍須依照舊運價按表收費,不得向乘客收取15元差額;倘若有未按表計費向乘客超收車資者,經查證屬實,將依違反《公路法》等規定裁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也提醒,民眾在搭車時,如對計程車收費有任何疑問,可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交通局洽詢,以利後續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