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從今年元旦施行以來,台南地方法院第一起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已確定是新化白骨案。法院表示,此案2名羈押中的王姓被告,因共同涉犯家暴殺人罪案件,符合國民法官法中「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規定,將成為該院首起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法院說,今年4月28日由台南地檢署起訴移審的新化白骨案,經該院以112年度國審重訴第1號家暴殺人案件受理,並以電腦分案由刑七庭審理,已訂於本月15日先進行協商會議(依法不得旁聽),以利準備程序進行;後續法院將依法定程序選任6名國民法官,與該院3位職業法官,就此案共同審理、評議、論罪及量刑。
法院強調,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為了避免預斷,依法規定承審的合議庭,暫時不會接觸案件卷證,縱有人犯移審,於起訴後至第1次審判期日前,有關強制處分及證據保全事項,也都由法院強制處分庭處理。
此件2名王姓被告於4月28日移審,經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庭法官訊問後,因認為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非經羈押顯難順利進行審理,已裁定准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據了解,去年7月間,台南市新化區礁坑里一處偏僻山林地,被人發現1具白骨,警方根據DNA比對出死者是住在台中市太平區的22歲陳姓女子,循線逮捕涉嫌打死陳女並棄屍的王姓前男友及另名王姓共犯。全案偵結後,檢方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