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彥宇;圖:取自南投縣政府網站
根據衛福部統計,近5年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的通報案例,累積達1548件,平均每年309件,幾乎每天都有一件醫療暴力案發生,除了修法加嚴罰則,事前預防能怎麼做?
5月8日,台北市三軍總醫院的病房長廊,被陣陣咆嘯聲劃破寧靜。「我被打了,你已經違反《醫療法》,我要提告!」穿著白袍的醫師彎腰撿起被打落的眼鏡,憤怒地警告對方。另一端,身材壯碩的動手男子邊激動回嗆,邊甩開周遭多位護理師的攔阻,再度衝向醫師揮拳。
立委主張重罰加害者
但遏止效果有限
這起駭人的醫療暴力案,起因於一名病患家屬要求院方為母親開立巴氏量表,因不符標準遭拒,就憤而出手毆打醫師。短短一分多鐘內,醫師至少三度中拳,造成頭部與顏面多處受傷,影片曝光後,引起社會關注。
為遏止層出不窮的醫療暴力事件,立法院國民黨團在事發後3天,火速提出《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擬將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者的罰鍰,由現行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刑罰部分,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委盼藉由提高罰則,增加嚇阻效果,出發點立意良善。不過,這種「亂世用重典」的修法思惟,實際上對於減少醫療暴力事件發生,成效可能相當有限。
攤開過去修法紀錄,立法院曾經兩度修正《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六條條文,逐次加重涉醫療暴力刑度。2014年修法時,明定醫療暴力行為須負刑事責任;2017年則再調高刑度,取消原有的「拘役」處罰,讓涉犯醫療暴力者,至少處以兩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罰則高於《刑法》規範。
然而效果如何,數字會說話。據衛福部統計,2015年醫療暴力通報件數為214件,2016年為290件,2017年為411件,平均每年發生305件。
對照2017年《醫療法》修法後,2018年到2022年間,醫療暴力通報件數仍介於兩百到四百件之間,每年平均309件,顯然並未因刑責加重產生遏阻作用,讓案量顯著減少。
不只如此,儘管妨害醫療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不過據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會員代表、衛福部雙和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陳信儒,逐筆統計司法院判決資料,在2016年1月至2020年8月間的醫療暴力案判決,刑期中位數為兩個月,平均判2.58個月。
換言之,一般醫療暴力案件,法院量刑幾乎從「樓地板」,也就是最低刑度起跳。國民黨立委想修法再提高醫療暴力刑度的「天花板」,不論從嚇阻醫療暴力,或事後重罰的角度來看,結果可能都不如預期。
現行法規規範不足
無法涵蓋非醫療機構
比起提高刑度,護理人員出身的民進黨立委陳靜敏認為,現行法規對醫療暴力發生的場域,規範明顯不足,是更迫切待解的問題。
目前《醫療法》僅限發生在醫療機構,對執行醫療業務的相關人員施暴,才會劃分在醫療暴力範疇,實務上若是提供醫療照護行為的護理之家與長照機構等場域,發生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等事件,因不符法規對醫療機構的定義,很可能不被認定為醫療暴力,不能以《醫療法》處理。
據陳靜敏掌握,近兩年就曾發生過,某護理之家向地方衛生局通報醫療暴力事件,卻被打回票,不予受理通報,讓受到暴力威脅的當事人十分心寒。為此,她將針對這部分推動修法,期盼讓醫療職場的工作安全更有保障。
事發後的究責機制固然重要,不過第一線醫事人員普遍認為,遏止醫療暴力的重點在於事前預防,而非事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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