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僑觀點: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多年緣份豈不可惜?

老僑觀點: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多年緣份豈不可惜?

專案管理的生活思維 2014-11-28 14:00

 

最近聽朋友講到一個這樣的故事。

他有位朋友的戀情很坎坷。 跟女朋友交往了三年半,可是中間一直吵吵鬧鬧的。

女方的家裡還不錯,所以從小是爸媽手上的掌上明珠,吃的用的雖然稱不上是上流社會,但也算是Above-Average。 大學畢業也出國讀了一段時間書,有一定程度的外文能力。 回國後就在個外商工作了下來。

男生則家裡普普通通,雖然不算窮困,但因為父母從小就很節省,所以一直到大學畢業,都以為貴族世家就已經是很高級的牛排店。 讀書能力雖然不太行,但是很有音樂能力,所以目前從事著音樂相關的工作。 外文雖然沒辦法,但唱一兩首外語歌倒是還可以。

兩人背景相差這麼遠,照理說也不會認識。 但就這麼巧,兩人在一個朋友的生日派對上認識。更神奇的是,兩人算是那種迅速彼此看對眼,然後天雷勾動地火的狀況。

所以據說認識沒一個禮拜兩人就在一起了。 然後又沒一個禮拜,男方就搬去跟女生住在一起了。 這種事情在這年頭倒也沒甚麼大不了,並不怎麼讓人吃驚;比較讓人吃驚的,是同居後還沒一個月,男人倒又從女人的家裡搬了出來。

據 說是同居起來才發現兩個人的生活習慣可說是南轅北轍。 女方據說住家有些潔癖,規矩是很多的。 但男生比較大而化之,所以才住一起沒幾天,男人就逼近她的臨界點。 加上男生算是自由業,所以睡的晚起的也晚,女方則是正常的上班族,必須朝九晚五的作息。 生活習慣加上作息差異,所以導致了她們的第一次分手。

但 男方文藝氣息重,加上時間自由,分手後會時不時地繞到她家在信箱丟本書,偶爾傳一兩句簡訊給她,或是Email一段因為想念她而有新靈感所譜的曲子。 兩人畢竟本來就相互吸引,只是生活習慣有些差異,所以女方一心軟兩人就又復合了。 唯一差別,只是這次兩人不住在一起,周末或許他來她這、也或許她去他那邊,或是兩人一起去哪個外面的地方過個夜。 然後weekday就各自回家,只靠電話或是網路聯絡。

不過,這樣的關係還是沒能維持多久。 一段時間後,又發現兩人的金錢觀也差異很多。 她因為家裡其實不缺錢,工作若有存些錢,可能就周年慶買買東西、吃吃大餐、或去哪裡旅行。 導火線是她想找他一起去趟歐洲。 然後發現他都沒有存款,連機票錢都拿不出來;他則因為這事情覺得女方瞧不起他,所以兩人大吵了一架。 但沒多久就又和好了,只是花大錢的活動增加成為兩人的禁忌。

接著,日子就一天一天的過去。 雖然有甜蜜的時間,但也有大小衝突的時間。 比方說她發現男方其實自卑感很重,老覺得她有很多選擇,總有一天會跑走。 所以看到她跟別的男人比較親近,比方說FB跟別的男人的合照,就會講些酸酸的話。 海外的出差機會,男方也都希望他別去。 女方則總覺得他其實能力不錯也很有才華,只是不太會自我行銷,很想幫他一把,常常對他的工作指手畫腳的。 這也常常造成兩人的爭執。

我這朋友曾經問過他一次,「這樣分分合合這麼久,不累嗎?」

據說對方看起來也很頭痛。

朋友忍不住又問,「為何不徹底分手?」

他一陣沉默,才吞吞吐吐的說出雖然兩人在想法跟生活上差異很大,可是在房間裡,他還真沒碰過比她更「契合」的對象了。 而且據說女方也是這樣認為的。 以至於不管兩人吵的再兇,周末出來約會,晚上過了一夜後,兩人都能把爭執的問題放開….

朋友覺得莞爾,也就沒再問了。

然 後就看著他們繼續分分合合,不知不覺三兩年就過去了。 只是據說兩個人認識越久,發現彼此禁區越來越多。 他喜歡的文藝東西她雖然不討厭,但稱不上熱衷。 她則沒事都在看女性雜誌,看彩妝節目,他也毫不感興趣。 最近則是因為學運的事情,兩人因為觀點不同,又大吵了一架。

總而言之,聽朋友說,這兩個月似乎兩人真的覺得走到盡頭了。 也認真覺得這次該是最後一次分手了。

此外,男方好像因為最後這次吵架真的被戳到甚麼痛點,所以對於分手這件事情還滿決斷的。 不過女方則有點不捨這三年投入的時間,所以還在猶豫有沒有機會「雖然不當男女朋友,但能繼續當好朋友」。

只是男方卻不願意再接她電話,所以女方就找到我這朋友了,希望他能扮演說客。 女生自己則也想了各式方式試著要說服男方。 我朋友說服不了男方,也覺得自己勸不了女方,就問我有沒有甚麼看法。

分手到底值不值得繼續當朋友,這議題我是之前就早寫過了。 所以我是把文章連結又貼給他了一次(分手情人的好朋友哲學)。 不過這次的狀況似乎跟那篇不完全一樣。 那篇談的是受傷的一方常覺得應該要自我忍耐,調整痛苦來跟對方勉強當朋友。 可是這個故事是完全反過來,受傷的那個拼命在躲不想當朋友,但受傷不重的那一方則覺得兩人從此不聯絡好可惜。

不 過,雖然狀況反過來,但我還是覺得其實分手的兩方真的不用勉強非要立刻從情人轉成朋友。 倒也不是我這人有多反對人家分手後當朋友,而是立刻轉換通常都有難度。 此外,在這故事中,兩人似乎也沒甚麼當朋友的基礎啊。 兩人分分合合的過程中,很明顯看出兩人生活習慣不同、價值觀也不同、喜好也不同、對環境要求也不同、政治立場不同、工作性質不同,好像幾乎沒甚麼同的了?

唯一聯繫兩人這三年感情的,似乎是「契合」這原因。 XD 如果兩人不分手,要維持關係,以這理由當連結倒沒甚麼問題。 可是如果下定決心要分手了,表示唯一的銜接點日後也不能發生了。 既然任何議題兩人都天差地遠,那抽離了身體溫度後,兩人又該如何勉強維持朋友關係呢?

雖 然可以理解當事人對於時間投入的不捨,但沒辦法的事情終究就是沒辦法。 就算捨不得,也應該試著讓自己慢慢接受。 而且,兩人不合這件事他們其實第一個月就知道了。 但就是因為兩人那時候覺得可惜,所以才這樣分分合合的過了三年。 如果彼此都希望能重新找到一個「真正」合適自己的人(表示連其他生活習慣還有思考價值觀也都合適的人),我還真建議兩人該好好分開一段時間!

等過段時間,彼此都找到合適的另一半,這時候兩人或許也都成長、也更成熟了,也或許終於兩人在某些事情上能具備相同的看法與認知。 這時候,或許才是真正適合當朋友的時間。

至於現在,既然兩人都沒有任何相同的連結。 在這情況下,實在很難當朋友的(尤其男方似乎還很生氣)。 最後兩人若都不捨這時間的投入,恐怕又會變成靠身體的溫暖來維持兩人的關係;然後又因為理智無法契合而斷裂。 週而復始長此下去,其實對兩人都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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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可能有人會問,「到底有沒有分手後還能順利當朋友的狀況?」

也不是沒有,只要符合下面三個條件就可

  1. 兩人是毫無芥蒂的分手。

簡 單的說,就是當某一方提分手後(或一方把投入的力量轉淡),兩人不但誰都沒生氣,反而都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雙方沒有埋怨、沒有爭執、也沒有傷心,對方也沒有因為你轉淡而增加壓力,或是來理論,加上兩人情感上或興趣上還有共同點,那或許可以退回去當朋友。 好人卡系列中提到的感情停損,就是這意思。 但這有很高的前提:要就是兩方都覺得不吃虧,或是感情的投入還在很前期的狀況,不然很難發生。

  1. 分手時很難過,但現在已經完全忘懷。

這 就是前一篇的概念。 不管是你或是對方提分手,另一方很受傷很難過。 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兩人可能都走出來了,也都有新的生活。 然後又因緣巧合重新見了面(比方說畢業十年後的同學會重新見到學生時期的情人)、連絡上,那或許可以重新當朋友。 不過,若你是被分手的那個人,千萬別太早想當朋友。 若你沒有真的放下之前就勉強兩人要當朋友,只會讓你的修復期拉長,甚至根本無法走出來。

  1. 你是主動分手者,對方沒反對。

這 其實是很壞的一個行為。 如果你分手,對方又很傷痛,其實最好應該幫忙他做傷痛隔離。 雖然你提「繼續當朋友」,很愛你的那個人通常會答應。 可是這其實不是好事… 附帶一提,對方也很可能不斷的忍受不住他對你的渴望而提出「希望復合」的要求。 對你而言其實也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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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貼自:專案管理生活思維 作者:Joe Chang

文章原始連結:老僑觀點: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多年緣份豈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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