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生活中心報導】討論已久的交通新制在30日正式上路,交通部針對維護行人路權加重開罰,新法上路後,用路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記點3次、強制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取締標準為汽機車須與行人間隔3公尺(3根枕木寬)以上。除此之外,人行道違停、無號誌路口未禮讓行人優先等13項違規也同步開放民眾檢舉。
警政署公告6月30日起加重未禮讓行人罰則,除了提高罰鍰至新臺幣6,000元、記點3點,還必須接受道安講習3小時。未禮讓行人取締標準為「汽機車、慢車行經行人穿越道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或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就算違規。」若因未禮讓行人引發受傷、死亡事故,除了加重罰鍰及刑期,最嚴重將吊銷駕照終生不得考領。此外,車輛遇到行人闖紅燈也必須停車禮讓,若行人未依規定過馬路引發車禍事故,除了必須負擔部分肇責,違規闖越馬路罰鍰新臺幣500元。
除了未禮讓行人部分,交通新制也針對無照駕駛、危險駕駛提高罰則。無照駕駛罰鍰上限由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5年內累犯處最高額罰鍰。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強制沒入車輛。倘若因酒駕遭吊銷駕駛者被查獲再次無照駕駛,汽機車加罰12,000元、大型車加罰40,000元;若車輛所有人出借車輛供無照者駕駛,將加重處罰,並吊扣車輛牌照。危險駕駛除了刑責加重二分之一,罰鍰也從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取締態樣增加高速公路違規迴轉、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另外嚴重超速上限從超速60公里,變更為超速40公里。
針對民眾檢舉部分,恢復和增加13項可檢舉項目:包括在禁止臨停處停車;行駛道路機件、設備、附著物掉落;在快速、高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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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6/30 15:00
更新時間|2023/06/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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