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遭傾倒廢棄物案件頻傳,今年4月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1名森林護管員在巡視途中,發現清水區海風段1217號保安林內,遭丟棄大量廢棄物,護管員連續2天頂著烈日、強忍惡臭,在垃圾堆裡翻找線索,將相關跡證交由警方,原來是開設清潔公司的徐姓負責人及其雇用的邱姓人員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9月8日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兩嫌將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表示,森林護管員巡視過程中,發現林地內隱密的斜坡被堆置大量垃圾,立即拍照存證,並爬下約2層樓高的坡地,在垃圾堆裡尋找跡證,林地裡的大量垃圾明顯可見有拆除裝潢工程及一般廢棄物,如空調設備、隔熱泡棉、便當盒、電風扇、鍋碗瓢盆、汽車座椅等,經過2天的搜尋,終於找到跡證,移交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追查。護管員苦笑表示,垃圾堆中的濃烈臭味、蒸騰熱氣及酸臭味,壤他記憶深刻,希望民眾不要貪圖一時方便,隨意將垃圾傾倒於山林間。
臺中分署歸納出轄內傾倒垃圾熱點,包含清水地區海風段1217地號、甲南段196地號及高北段56地號等13處,已經在熱點設置監視器,同時加強派人員巡視,以防杜非法棄置垃圾。今年已有15件立案調查,其中4件依森林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有多件涉及事業廢棄物或有毒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