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24日登記成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的副手後,雖請辭節目主持人,同時向董事會請假,但仍遭外界質疑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另外,民眾黨提名公視與華視董事徐瑞希,納入不分區立委名單,也涉及同樣的疑慮。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9日)表示,已發函中廣、華視及公視,要求在7天內回覆說明,如何做到公正、公平的報導與宣傳,NCC委員會也將於收到回函後再進行討論。
所謂「黨政軍條款」是指「廣播電視法」第5條之1規定,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電事業,也不能擔任廣播、電視事業發起人、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對於趙少康自認,他現在只是參選,須當選後才會踩到紅線。NCC發言人翁柏宗2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僅回應:委員會有交換意見,但並無共識,也尚未作成決議。
翁柏宗也說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的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並應公正公平對待,無正當理由不能有差別待遇;此外,「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也規定,新聞節目與政令宣導節目應客觀、公平、確實、完整,且不具廣告性質。因此,NCC已通函衛星公會、電視公會、廣播公會,並將副本發給所有廣電媒體,要求落實相關規範。
至於廣電媒體若在選前大量報導特定候選人,是否會有罰則?翁柏宗則表示,NCC每個月都會公布「電視新聞報導觀測報告」,統計報導特定人物比例、充分揭露資訊,以作為他律。若民眾針對特定報導提出申訴,NCC也會按照SOP提交外部諮詢委員會議討論。
翁柏宗也透露,由於趙少當除了擔任中廣董事長,也兼任總經理,因此NCC也請中廣說明趙少康是否仍繼續兼任總經理或請人代理;至於同時擔任公視及華視董事的徐瑞希,由於同時涉及「公共電視法」及廣電法,NCC尊重「公共電視法」主管機關文化部的權責,僅要求公視及華視說明涉及廣電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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