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不再補貼學校用電 立委:不應任意取消
民報
2015-01-08 00:00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成果與再生能源研究專案報告」,台電公司表示,今年開始將不再補貼學校電費,希望電價合理化,立委提案要求台電要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確認學校電費獲得其他單位補貼,否則不得任意取消電價優惠,以免電費轉嫁到學子學費。
台電公司過去依電業法規定,公私立學校享有優惠電價,小校每度電直接優惠為2.1元,國中小打85折,公私立大學打97折。台電在去年7月公告「優惠電價收費辦法」,包括學校、農業、公路用燈等台電自行吸收的補貼金額,將由各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補助。
據統計,台電目前每年補貼學校電費政策負擔約為新台幣12億元。教育部表示,未來會補助公立大學電費,但私大要自負,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補貼。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今天在立院提案指出,教育部對於學生人數占7成以上的私立大專院校沒有任何補貼,對91萬名私校學生不公平,這些原本就要負擔比國立大學學費還高的私校生,擁有較低的教育資源,還造成學校將電費成本再轉嫁給學生,讓學生負擔雪上加霜。
蔣乃辛也說,目前政府補貼公立大學學生每年21萬元,私立大學僅9.6萬元,但私大生還要自己付電費,相當不合理,要台電好好思考,別讓學生關燈吃午餐。國民黨立委潘維剛也說,如果由教育部編預算補助學校部份,她沒意見,但不能只補助國立大學。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說,台電這次因燃料費節省的94億元,每戶回饋800元,希望能擴及至所有公私立學校。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將送請行政院協調。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表示,國立高中以上學校會持續請教育部編列預算補貼,私校部份也會積極協調教育部比照國立學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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