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秀林鄉29歲的余姓男子,11月27日晚間與和弟弟與友3人完成打獵後,騎著機車下山途中不幸發生意外,由於路面的顛簸,疑似獵槍意外走火,直接射中余男的下巴,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因重傷宣告不治。
據悉,事發當天,余男與友人以及弟弟3人,一同騎著機車前秀林鄉三棧村往富山石礦路上附近進行打獵活動,在成功獵到一頭山羌後,3人就決定反程,下山途中,余男將獵槍的槍托朝下立放在機車腳踏板上,並用雙腳夾住以固定獵。
然而,由於因為山區產業道路不平,路面顛簸,疑因機車震動導致槍支走火,當場傳出一聲巨響,子彈直接命中余男的下巴,嚇得外2人立即報警打119,救護人員趕抵時發現余男已經停止呼吸心跳,儘管槍傷並未貫穿,但子彈卡在頭部情勢險峻,緊急搶救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
警方表示,案發當時警方到場後,只有看見獵到的山羌,卻未見獵槍,經詢問弟弟及友人後,才得知帶上山的3把獵槍未經申請登記,警方事後於道路旁的草叢尋獲3把獵槍,目前檢警已完成相驗,詳細事故起因及肇事責任,仍警方調查釐清。
警方呼籲,原住民持有獵槍,應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的規定,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許可,若未經申請登記,可處以新台幣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