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現任台中市大雅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劉正雄,涉嫌於第六分局、霧峰分局任內6次洩密給毒販、博弈網站友人,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洩密等罪判刑2年3月且不予宣告緩刑,法官並在判決書中指出,劉員犯行與犯罪者「形同裡應外合、內神通外鬼,其犯罪行為對國家公權力、法秩序造成之傷害甚鉅,若仍給予被告緩刑,其他兢兢業業、如履薄冰之執法人員將情何以堪?」
大雅分局督察組長蔡榮原說明。翻攝畫面
大雅分局表示,劉員前於霧峰分局任內涉嫌貪汙案遭羈押並停職,復經臺中地方檢察署認貪汙案罪證不足,改以涉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因停職原因消滅且有人地不宜之情,嗣經警察局核定劉員於112年8月15日報調本分局。
台中地方法院。資料照片本分局於12月5日獲悉此事,立即函請臺中地方法院提供案情進度及內容,12月6日透過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獲得劉員判決書,按該判決書,劉員遭宣告多數有期徒刑,其中1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及緩刑,本分局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第5款報局辦理劉員停職事宜,俟停職令送達本分局之翌日起執行,停職前,本分局將密切注意劉員身心理狀況,落實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