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卡在立法院2年的新版電價公式,今(19)日終於取得朝野協商共識,敲定半年漲幅不超過3%,全年不超過6%,調降時將全額反映。經濟部對此估計,最快今(2015)年4月降電價。
根據立法院朝野協商電價費率計算公式的結論,未來電價合理利潤投資報酬率設定為3%到5%,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累積虧損不存在時,投資報酬率降為3%。
此外,電價按公式每半年檢討1次,半年調幅不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6%。電價費率審議會納入電業法規範,電業法修法前,依立法院決議辦理。電價公式自審定日起,施行2年。
對於卡關長達2年的新版電價公式宣告敲定,經濟部長鄧振中直呼「非常愉快、非常欣慰」。
鄧振中表示,新版電價最快在今年4月上路,將以半年為調整周期,今年4月調整完電價後,下次調整電價的時間將是今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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