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男子與越南籍妻子結婚26年,但2人婚後從未同房,也沒進行人工受孕,妻子卻連生2個孩子,還帶回越南,並偷拿其印章、身分證辦信用卡,典當機車換錢。不過,男子卻還是不離不棄,甚至前往越南找人,但最後依舊沒有結果,終於心死提離婚。
根據判決書,男子和妻子在1998年6月在台灣登記結婚,但妻子婚後卻不願與他同居一室,2人沒有履行夫妻義務,也未進行人工受孕,然而妻子仍在6年內陸續懷孕,生下長子和次子。
直到2004年,妻子產下次子後1個多月,便帶2個孩子返回越南,之後再也沒回台,宛如人間蒸發。男子更發現,妻子離開前拿他的印章和證件辦理信用卡,還將他名下的機車拿去典當,讓他身心欲絕,但由於對妻子仍有感情,多年來不斷打探,2年前曾搭機前往越南尋找,可惜尋無下落。
男子妹妹指控,大嫂生完第2胎時,應該是10、20年,那時媽媽和大嫂同住,她大概1、2周返家1次,期間都沒看到大嫂,後來才得知大嫂第2胎生完剛滿月,就拖著行李帶2個小孩離開,到現在都沒回來。
法官審理認為,女方無心共同經營婚姻生活,違背同居義務,也沒有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觸犯民法「惡意遺棄」罪的規定,批准男子的離婚訴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