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會降低駕駛者的反應速度和判斷能力,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尤其酒駕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台灣對於酒駕罰則較重,然而日前卻傳出台中市警察局大雅分局某巡官酒駕自撞,但分局某所副所長知道後馬上趕到現場,將該名巡官載走了,疑似包庇林姓巡官酒駕。
有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police 」投稿表示,大雅分局包庇巡官自撞酒駕,指出分局某一巡官在今年5月16日的凌晨,於潭子轄區自撞車禍被路人報警,當時線上同事抵達現場卻發現駕駛者是分局巡官,而且還疑似想逃跑被同仁阻止,「目視明顯酒容酒味,還一直盧小拖時間,但不知道為何,分局某所副所長知道後馬上到現場將該名巡官給載走了,並且說不要酒測,事後還跟分局說謊說該名巡官沒有喝酒」。
種種狀況讓原PO相當傻眼,「難道當官酒駕都沒事的嗎?調閱監視器都可以證明該所副座將人帶走,大雅分局都是這樣包庇自己人的嗎?希望李文章局長看到後能有所作為,不要再包庇了!我也會將相關當晚證據一併給監察院檢舉」。
文章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這警員不告發的話,反而會被長官弄成瀆職,有的事情,長官是不能踩紅線護航的,當官喝酒自撞車禍都沒事,要怎麽教育下面警員不要酒駕」、「現場抓到的警員放任副所長將巡官載走,而且沒有酒測,這該譴責及送法辦的是警員,不是副所長及巡官」、「我覺得你應該是跟現場處理的同事有仇而不是巡官」、「當下沒測就不要馬後炮了啦,除非你能調出完整車軌,然後再調出店內監視器、喝幾杯、喝什麼,然後幾點進出幾點車禍時序排好,然後誰開車、誰載走,打好職務報告,附上秘錄器」、「這應該是爆現場處理同仁的料吧?」。
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對此,大雅分局澄清表示,林姓巡官從潭子區住處開車外出購買消夜,在雅潭路一段、南門街口,不慎自撞路中分隔島,林員立即下車查看,經民眾報案,潭子所、潭子小隊隨即抵達現場。處理員警認為,該車禍屬單純自撞事故,未與他車擦撞,林未受傷也沒有發現有酒味或其他違法行為,觀測確認林員無飲酒情事,再經林員確認無須酒測後,在相關紀錄表詳實記載確認後,免予實施酒測。
大雅分局也解釋,因為林員車輛已故障無法行駛,潭子所副所長於是協助將林員載返潭子所稍待,分局經訪談林員及現場處理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行車軌跡等資料比對,查證上情屬實,林員15日17時許下班後即由分局直接返家,復於0時許由住處出發外出購物而發生上情,期間未發現有前往飲酒場所飲酒情事,現場員警亦未發現有酒容酒味飲酒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