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根據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交安組分隊長俞維晉表示,今年1月至今,因車輛於無號誌及閃光號誌路口未停讓,所致交通事故共發生3925件,造成27人死亡、3319人輕重傷,顯示民眾對於路口停讓觀念仍有不足。
警方提醒,行經路口要停讓,應減慢速度或停止,路口看到停標誌或閃光紅燈時,就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沒有來車或行人後,才能通過路口。警方將持續執法,建立駕駛人停讓觀念,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另外,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統計轄區交通事故,今年迄今共發生22件死亡車禍,其中65歲以上年長者死亡人數高達11人,占總比例50%。再統計今年取締65歲以上駕駛人交通違規計1613件,顯見高齡者交通安全觀念須提升。
為加強交通安全,屏東分局自12日至18日執行為期1週的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機慢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闖紅燈、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及無照駕駛等違規態樣。
屏東縣警方呼籲民眾,無論是駕駛汽機車或是行走路口,都應謹慎小心,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年長者更應提高警覺,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警方也會持續加強宣導與執法,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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