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林承瀚/高雄報導】10月5日17時40分,高雄市三民區興隆街店家旁有糾紛,警力到場已無肢體衝突,但根據了解,現場為73歲彭姓男子、76歲楊姓男子及61歲劉姓男子,三人一同飲酒,酒後發生口角糾紛,彭男徒手毆打楊男,劉男則上前欲攔阻二人,結果場面一片混亂。
警方調查,三人皆為認識之朋友,酒後口角,友情變調,三人意識清楚,沒有送醫治療,楊男向彭男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規定定受理傷害案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裁處。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若酒醉滋事引發違序行為,警方將強力執法,以維社會治安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