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上月5日遭羈押禁見,至今天(15日)已逾1個月,由於該案首位遭羈押的被告是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她在8月29日收押,因此檢方最晚得在2個月後、也就是本月29日聲請延押,否則就得在29日偵結此案。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在柯文哲涉及的包括京華城、北士科、台智光、政治獻金及魚果市場等「5大案」中,台北地檢署初步規劃先已京華城及政治獻金2案為主,至少會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以及《刑法》中的背信等罪嫌起訴柯。
而檢廉日前調查京華城弊案時,最早在8月29日聲押應曉薇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由於《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羈押被告後,偵查不可超過2個月,若要聲請延押,最晚得在羈押屆滿的5天之前向法院聲請。
根據規定,應曉薇的羈押期限在本月29日,檢方若要延押在她之後遭羈押的柯文哲,就得對她聲請延押,也就是說最晚要在24日前向法院提出,若超過24日檢方都沒有動作,表示檢方已準備偵結此案,至於柯文哲是否會遭起訴,就得看檢廉掌握的事證是否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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