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警方截獲報案稱,台北一名李姓男子誘騙下課的女學生小美(化名)脫下鞋襪,在違反小美意願的情況下強行吸、舔、咬小美的腳趾,此案由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此案偵查起訴。台北地院考慮李男坦承犯行也願意和解,因此從輕量刑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判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了解到,2021年9月22日晚間8時30分許,李男於台北市某巷子看到正要從安親班下課回家的女學生小美,李男一時「色欲熏心」上前搭訕,並誘騙小美脫下鞋襪。
隨後,疑似「戀足癖」的李男不顧小美抵抗,張開大口強行吸、舔、咬對方的腳趾,受驚的小美快速逃回家中跟媽媽哭訴,並在母親的陪同下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後由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此案偵查起訴。
李男辯護人辯稱,李男患有「持續性憂鬱症」、「解離性失憶症」,希望可以減刑。但法官表示,李男警詢、偵訊時及開庭審理時,都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有路線圖、現場照片、監視錄影畫面等翻拍照片為證,情況都與小美、小美母親的指控相符,可認定李男的犯行。
法官還補充,李男犯案時並無記憶斷裂的情況,且精神鑑定報告中未提及他的病症,也沒有理由認為該行為可能與「解離性失憶症」有關。李男明知小美未滿14歲,對其性及身體自主決定權未予尊重,但念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加上有意和解但受害人不接受而無法達成,因此從輕量刑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判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延伸閱讀
大冒險輸了?「25歲鮮肉男」凌晨街頭脫褲狂奔 高雄警:行為涉公然猥褻
前立委服務處主任性侵猥褻女記者 高院更一審判3年2月定讞
遭質疑性騷擾!楊繡惠昔「開黃腔」片段遭挖出 摸徐乃麟屁股羞喊:幫他消腫